444000 发表于 2014-12-17 09:17:46

还能不能安心的玩宝宝枪了?

12月11日,广东省公安厅举行了"蓝箭3"专案收网行动新闻发布会。省公安厅刑侦局副局长李世华通报,11月28日至30日,广东警方共出动警力5.6万人次,收缴枪支1069支,子弹33万多发,收缴仿真枪4528支、管制刀具约1万把。

3天就收缴枪支1069支,子弹33万多发!我们身边真有那么多非法枪支弹药?另外收缴仿真枪4528支,那么持有仿真枪算不算违法或犯罪?

我国对枪支定义极其严格能打穿易拉罐就有可能被认定为真枪

首先我们必须明确法律、规定定义上的"枪支"--即通俗说的"真枪"。在公安部2010年下发的《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》里,对枪支认定有详细的说明:

(一)凡是制式枪支、弹药,无论是否能够完成击发动作,一律认定为枪支、弹药。

(二)凡是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(包括自制、改制枪支),一律认定为枪支。对能够装填制式弹药,但因缺少个别零件或锈蚀不能完成击发,经加装相关零件或除锈后能够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,一律认定为枪支。

(三)对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,按照《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》(GA/T 718-2007)的规定,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.8焦耳/平方厘米时,一律认定为枪支。

前两条无须多言,一般民众、特别是军迷需要关注的是第3条,"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.8焦耳/平方厘米时,一律认定为枪支。"所谓"枪口比动能"是指弹丸出膛后、在枪口附近位置时具有的动能与弹丸横截面积的比值,单位为"焦耳/平方厘米"。

1.8焦耳/平方厘米是一个极其严格的数值。具体说,一般仿真枪所用的6毫米塑料BB弹,最轻的规格为一颗0.2克,其枪口比动能要不大于1.8焦耳/平方厘米,枪口速度必须在74米/秒以下,弹丸动能必须在1焦耳以下。

形象一点,使用塑料BB弹的仿真枪,只要能在近距离双面击穿易拉罐,它的弹丸动能就已经在2焦耳以上,很有可能被认定为"枪支"。

想猎之人 发表于 2014-12-21 22:07:54

有钱还是国外好…能拥有些中国不能给的兴趣

某男坏坏 发表于 2014-12-22 16:47:39

枪杆子里面出政权 这话谁说的来着?{:5_148:}

ihdo 发表于 2014-12-26 19:52:46

毛爷爷红票票{:5_142:}{:5_142:}{:5_142:}{:5_142:}

忆君 发表于 2014-12-28 09:16:32

不给予评论

我是猎人 发表于 2015-1-6 21:24:46

陈胜吴广出现吧

qaz寻找宝贝 发表于 2015-1-7 13:26:43

我只能说悲哀啊

qaz寻找宝贝 发表于 2015-1-7 13:28:06

我只能说悲哀啊

caowei 发表于 2015-1-15 09:29:06

{:5_140:}{:5_140:}{:5_140:}{:5_140:}{:5_140:}

rufeng 发表于 2015-1-22 11:46:08

安全第一~~~~不玩于人于已都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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